西安中院回应未直播杨达才案:正筹备开设官微

2013年08月31日03:10  南方都市报
杨达才在庭审现场承认犯罪,愿认罪服法。C FP图片 杨达才在庭审现场承认犯罪,愿认罪服法。C FP图片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被网民称为“表哥”的杨达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昨日上午9点30分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法庭有三位法官,三位公诉人员。杨达才身着橙色囚服,表情平淡,比原来消瘦一些。

  西安市检察院公诉认为,杨达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陕西省安监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次非法收取他人2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杨达才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有504.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提请法庭依法审判。

  庭审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汉中市财政局、陕西省安监局出具杨达才工资证明。

  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达才所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唯律师辩护称杨达才有主动交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

  庭审于当天下午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名表问题未被涉及

  2012年8月28日,在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的杨达才面露微笑。笑容照片上网后引起舆论哗然。

  网友进一步发现,杨达才在不同场合佩戴过11只价值不菲的名表,戏称其为“表哥”并强烈质疑其来源。随后,杨达才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根据新华社的消息,杨达才佩戴的这些名表问题在庭审中未被涉及。检方在列举杨达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据时,只是将其银行存款作为依据,并没有涉及其他形式的财产,因此对于其名表的来源及是否涉及贪腐问题外界也无从知晓。

  承认受贿25万元

  检方首先指控杨达才第一项罪名受贿罪。

  检方查明,2010年,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申请取得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为加快审批速度,2011年5月,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负责人常永安经朋友介绍,找到杨达才,请求杨达才帮助,当日在杨办公室,送给杨5万元人民币。之后,杨达才安排安监局相关人员尽快出具审核报告,并上报安检总局。安检总局于2011年10月批准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的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检方查明,为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得到关照,2011年12月和2012年3月,常永安又在杨达才办公室送他各10万元人民币,共计25万元。

  南都记者获得的工商资料显示,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

  在庭审中,杨达才对检方所控的受贿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并承认这25万元有20万元存入其银行账户,第一笔收受的5万元用来贴补家用。

  资产超千万504万余元来源不明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504万余元无法说明来源。

  检方举证,611万余元可以说明来源的财产中,杨达才本人、其妻、子、儿媳四人工资性收入为197万元,杨达才妻子奖金及夫妻二人公积金收入共计80万余元,杨达才妻子退休后与人经营餐厅收入共计144万余元。此外,另有理财及利息收入70万余元,杨达才亲家赠与30万余元,婚丧嫁娶收入65万余元,受贿25万元。

  检方认为,杨达才存款中有504万余元属于无法认定来源的财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目前,该笔财产及受贿款25万元共计529万余元已被扣押。

  杨达才称这504万余元财产“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杨达才的亲戚作证称,杨达才在妻子名下有房子,是其妻子侄子名下过户过来的。据称,杨达才家以前在汉中,2011年过来西安,但户口没有地方落。为了找地方落户,就将妻子侄子名下的这套房子过到妻子名下了。

  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犯了罪,愿认罪服法。他还表示,检察机关办案实事求是,法院审判过程公正。

  律师称有自首情节

  杨达才的代理律师辩护称,杨达才有主动交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律师称,杨达才的受贿事实,是在检察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的,应该视为自首。

  律师辩护称,杨达才从1979年参加工作到现在,一贯工作比较敬业,目前有2型性糖尿病,身体不好。

  公众意见

  西安中院:没有微博直播因正筹备开设官微

  昨日,西安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回应了与审判杨达才相关的问题。

  记者:庭审杨达才的时候,为什么不开微博现场播报?

  西安中院:正在积极筹备。开官方微博对我们来说不是简单的事。在微博上,我们不仅承担法制宣传问题,还面临个案的互动和解答,这就需要一批非常专业的人员解答。我们也知道审判杨达才的时候,开了微博会很火,但是庭审结束后该怎么办?

  济南中院庭审时开微博直播,我们觉得,某种意义上使得整个庭审过程更公开和透明。但这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则是另一个问题。我们只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公开庭审要通过微博的形式直播。

  记者:杨达才案何时宣判?

  西安中院:合议庭要研究、合议,会在审限(三个月)内完成。

  记者: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辩论并不激烈。

  西安中院:庭审中杨达才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只是审理国家公诉人代表国家公诉的事实。庭审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控辩双方辩论不够激烈,是因为控方指控的罪行他(指杨达才)承认,就没有辩论的理由和意义。辩论激烈的情况是,这边说有罪,那边说无罪。我们是居中裁判,主持庭审。

  记者:很多媒体记者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

  西安中院:今天开庭的3号法庭是刑事中法庭,法庭有126个坐席。公开庭审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有旁听要求的有社区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可能把所有的坐席都给媒体。必须满足民众旁听的要求。

  记者:庭审杨达才为何没有在西安中院官网上列出?

  西安中院:开庭公开形式,法律没有规定在官网上列出。在公告栏张贴公告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一种更规范的公告形式。

  南都记者 高龙 发自西安

(原标题:“表哥”承认504万余财产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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